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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鞋类三包规定 “三包”期过了才发现鞋子一大一小,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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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鞋子三包规定,国家鞋子三包规定标准

中国兰州网3月8日消息 这是几年前发生的事了,但魏女士记忆犹新。那是2014年底,魏女士在西站一商场专柜给老人买了一双39码、价值199元的皮鞋,当时带回家试穿时,老人刚好生病了,只试了一只鞋,觉得有点紧,心想可能脚正水肿,等病好后就能穿上了。于是这双鞋一直搁置到5个月后才重新上脚,但谁知这次一试,发现一只鞋还是十分挤脚。魏女士仔细检查才发现,天呐,两只新鞋原来一大一小,一只39码一只38码!

于是,魏女士赶快拿到专柜询问退换,专柜负责人看到后的第一答复是:“这款鞋魏女士们已经下架了,而且这是去年的秋款,厂家也已停产,无法退换。”售货人员造成的失误难道要魏女士承担全责?一双一大一小的鞋就这么“烂尾”在魏女士手里可咋办?在魏女士的软磨硬泡下,专柜负责人推脱说,“那你先找来***和‘三包’凭证再说。”

幸好魏女士平时购物有留小票的习惯,尤其是买鞋,魏女士会把***和‘三包’卡都放在原来的鞋盒里,以防万一。顺利找到***,但心中仍有困惑:上次售货员明显想找个理由把魏女士打发了,如果这次再去交涉,魏女士得拿什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随后魏女士当即给消协打电话,反映魏女士的情况,咨询解决办法。七里河消协的工作人员热心告知了鞋类“三包”规定,并提醒魏女士必要时可以找商场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站来调解矛盾、主持公道。

仔细查阅国家的鞋类“三包”规定时,心情可谓跌宕起伏:从头看起,发现“未穿过之新鞋若发现左右脚不配双等问题,可包换”,欣喜;“若无同货号或同款式可换,以原价退钱给消费者,包退”,大喜;接下来,“鞋类商品的‘三包’有效期:50元以上100元以下(含50元)的鞋类,有效期限为30天;100元以上(含100元)的鞋类,有效期限为90天;300元以上(含30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120天。有效期自开具***(包括有效凭证)之日起计算”,掐指一算,魏女士买的这双鞋“三包”有效期为3个月,而魏女士现在才去退换似乎“为时已晚”,失落。

但维权路上,魏女士还是想奋力一搏!带上***和“三包”卡,魏女士第二次找到了专柜,诚恳地告知魏女士详细了解了“三包”规定,知道这双鞋已经“稍微”超过了退换期限,但仍希望专柜能尽力帮魏女士挽回一些损失,同时根据消协之前的“幕后”指导,搬出了商场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站这员“救兵”,没想到还真奏效了。最终,专柜负责人决定承担一半责任,收回不能用的这双新鞋,同时退款100元,双方和平解决问题。(记者 赵文瑞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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