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基本路线是什么时候提出来的
党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这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17年10月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概括起来就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党的基本路线,是相互贯通、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须臾不可偏离、丝毫不可偏废,必须全面坚持、一以贯之。
1987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三大在总结改革开放实践的基础上,依据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的认识,明确提出了党在新时期的基本路线。这就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这条路线的核心内容被概括成"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1992年,邓小平在视察南方的谈话中强调:"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的口号。十五大郑重指出:在把我们的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的历史时刻,"全党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以上内容来自网络,目的只是为了学习参考和传递资讯。
其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如不慎侵犯了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qq123456】告知,我们将做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