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制品不能寄送。
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寄件人填写快递运单前,应当提醒其阅读快递服务合同条款、遵守禁止寄递和限制寄递物品的有关规定,告知相关保价规则和保险服务项目。
寄件人交寄贵重物品的,应当事先声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要求寄件人对贵重物品予以保价。
寄不出去。因为血液属于液体,并且属于生化类及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另外,血液也不在国家指定的普通速递物品许可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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