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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禁运物品清单:哪些东西不可以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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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和限制寄递物品

  一、禁止寄递物品的规定


  ( 一) 禁止寄递物品的一般规定


  禁止寄递物品一是为了确保人身安全及邮政设备和其他特快专递邮件的安全;二是为了保护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的发展,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而制定。具有下列性质的物品禁止寄递。

  1、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流通或者寄递的物品。例如:

  (1) 军火、武器。

  (2) 仿真手枪式电击器和仿真手枪式催泪器。

  (3) 射击运动手枪、猎枪( 自制猎枪)、麻醉注射枪、汽枪( 包括金属弹丸汽枪)、火药枪、催泪枪、国家明文规定不准流通的玩具手枪和具有杀伤力的各种枪支。

  (4) 警具:包括手铐、脚镣、警棍、电警棍等。

  (5) 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带有自动装置的强簧刀、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少数民族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等( 在民族自治区范围内互寄,不准邮寄至民族自治区以外的地方)。

  (6) 金银。

  (7) 虎骨和犀牛角。

  (8) 罂粟:包括这种植物的壳、花、苞、叶。

  (9) 麻醉药品:包括吗啡、鸦片、海洛因、盐酸罂粟碱、盐酸可卡因、杜冷丁、盐酸可待因、冰毒、安眠酮和摇头丸等。

  2、 反动报刊、书籍、宣传品或者淫秽物品。

  3、 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毒性等各种危险物品。例如:

  (1) 爆炸性物品可分为:

  点火器材类:如导火索、导火绳、引火线等。

  起爆器材类:如爆管、雷管等。

  炸药和爆炸性药品:如茶褐炸药、苦味酸、特屈儿、雷汞、硝化甘油等。

  其他爆炸品:如***花、爆竹。

  (2) 易燃性物品按惯例可分为:

  自燃物品:如甲基铝、黄磷、油纸和油布等。

  遇水燃烧物品:如碳化钙、金属锂、磷化钙、锌粉、保险粉等。

  易燃液体物品:如酒精、甲醇、甲苯、汽油、乳香油、松节油、碘酒等。

  易燃固体物品:如红磷、" 发泡剂、生松香、硫磺、樟脑等。

  (3) 腐蚀性物品按其化学成分可分为以下几类。

  酸性腐蚀品:如硫酸。

  碱性腐蚀品:如火碱、烧碱等。

  其他腐蚀品:如漂白粉。

  (4) 放射性物品:如夜光粉( 但对涂有夜光粉的钟、表、仪器等不属禁寄物品)。

  (5) 毒性物品按毒性大小可分为:

  剧毒物品:如砒霜、氰化钠、农业上的杀虫剂等。

  有毒物品:如水银、生漆、 等。

  4、 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 如:尸骨、骨灰、动物器官、肢体或骨骼、未经硝制的兽皮等)。

  5、 容易腐烂的物品。

  6、 各种活的动物( 包装能确保寄递和工作人员安全的蜜蜂、蚕、水蛭除外)。

  7、 各种货币。

  8、 不适合邮寄条件的物品。

  9、 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毁其他特快专递邮件、设备的物品。


  ( 二) 对寄递化工类产品的规定


  .1、对液体类化工产品原则上不予收寄。

  2、 其他类化工产品可由省( 自治区、直辖市) 局指定的局所收寄,非指定的局所不得收寄。其包装的材质、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 重量),应当与所包装的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且符合邮政部门运输、装卸条件,并接受邮政部门的检查。

  3、 遇有对物品性质不能识别的,应请寄件人提供市( 地) 级以上化工检验部门出具的确非危险物品或妨碍公共卫生物品的鉴定证明及按该产品所属属性由相关的公安、防疫、消防部门出具的在正常作业条件下,确保安全生产的鉴定证明后,方准予收寄。

  4、 化工类产品不上门揽收,对异地交寄的不得收寄。


  ( 三) 对寄递卫生或动植物检疫邮件的规定


  寄卫生检疫或动植物检疫的邮件,由检疫部门出具证明,未经检疫部门许可,邮政部门不予收寄。

  禁止和限制寄递物品  一、禁止寄递物品的规定  ( 一) 禁止寄递物品的一般规定  禁止寄递物品一是为了确保人身安全及邮政设备和其他特快专递邮件的安全;二是为了保护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的发展,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而制定。具有下列性质的物品禁止寄递。  1、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流通或者寄递的物品。例如:  (1) 军火、武器。  (2) 仿真手枪式电击器和仿真手枪式催泪器。  (3) 射击运动手枪、猎枪( 自制猎枪)、麻醉注射枪、汽枪( 包括金属弹丸汽枪)、火药枪、催泪枪、国家明文规定不准流通的玩具手枪和具有杀伤力的各种枪支。  (4) 警具:包括手铐、脚镣、警棍、电警棍等。  (5) 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带有自动装置的强簧刀、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少数民族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等( 在民族自治区范围内互寄,不准邮寄至民族自治区以外的地方)。  (6) 金银。  (7) 虎骨和犀牛角。  (8) 罂粟:包括这种植物的壳、花、苞、叶。  (9) 麻醉药品:包括吗啡、鸦片、海洛因、盐酸罂粟碱、盐酸可卡因、杜冷丁、盐酸可待因、冰毒、安眠酮和摇头丸等。  2、 反动报刊、书籍、宣传品或者淫秽物品。  3、 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毒性等各种危险物品。例如:  (1) 爆炸性物品可分为:  点火器材类:如导火索、导火绳、引火线等。  起爆器材类:如爆管、雷管等。  炸药和爆炸性药品:如茶褐炸药、苦味酸、特屈儿、雷汞、硝化甘油等。  其他爆炸品:如***花、爆竹。  (2) 易燃性物品按惯例可分为:  自燃物品:如甲基铝、黄磷、油纸和油布等。  遇水燃烧物品:如碳化钙、金属锂、磷化钙、锌粉、保险粉等。  易燃液体物品:如酒精、甲醇、甲苯、汽油、乳香油、松节油、碘酒等。  易燃固体物品:如红磷、" 发泡剂、生松香、硫磺、樟脑等。  (3) 腐蚀性物品按其化学成分可分为以下几类。  酸性腐蚀品:如硫酸。  碱性腐蚀品:如火碱、烧碱等。  其他腐蚀品:如漂白粉。  (4) 放射性物品:如夜光粉( 但对涂有夜光粉的钟、表、仪器等不属禁寄物品)。  (5) 毒性物品按毒性大小可分为:  剧毒物品:如砒霜、氰化钠、农业上的杀虫剂等。  有毒物品:如水银、生漆、 等。  4、 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 如:尸骨、骨灰、动物器官、肢体或骨骼、未经硝制的兽皮等)。  5、 容易腐烂的物品。  6、 各种活的动物( 包装能确保寄递和工作人员安全的蜜蜂、蚕、水蛭除外)。  7、 各种货币。  8、 不适合邮寄条件的物品。  9、 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毁其他特快专递邮件、设备的物品。  ( 二) 对寄递化工类产品的规定  .1、对液体类化工产品原则上不予收寄。  2、 其他类化工产品可由省( 自治区、直辖市) 局指定的局所收寄,非指定的局所不得收寄。其包装的材质、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 重量),应当与所包装的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且符合邮政部门运输、装卸条件,并接受邮政部门的检查。  3、 遇有对物品性质不能识别的,应请寄件人提供市( 地) 级以上化工检验部门出具的确非危险物品或妨碍公共卫生物品的鉴定证明及按该产品所属属性由相关的公安、防疫、消防部门出具的在正常作业条件下,确保安全生产的鉴定证明后,方准予收寄。  4、 化工类产品不上门揽收,对异地交寄的不得收寄。  ( 三) 对寄递卫生或动植物检疫邮件的规定  寄卫生检疫或动植物检疫的邮件,由检疫部门出具证明,未经检疫部门许可,邮政部门不予收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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