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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小店生鲜保证金 别用上帝视角情绪化网暴,职业打假怎么做才会被道法共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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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小店熟肉类保证金,食品类抖音小店保证金

事件起因由“重庆毛妈妈卖150碗扣肉因三无产品遭判赔5万一事”,引发了广泛的讨论,毛妈妈一审二审败诉获得了全体网友的同情与关怀,而打假人邵先生及家人历经了4天的谩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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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起因由“重庆毛妈妈卖150碗扣肉因三无产品遭判赔5万一事”,引发了广泛的讨论,毛妈妈一审二审败诉获得了全体网友的同情与关怀,而打假人邵先生及家人历经了4天的谩骂。

于法而言:最高法在2017年5月19日答复意见中指出,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出发,明确了除食品、药品领域之外,以消费者身份知假买假并以赔偿获利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而两次法院审理王女士均败诉,也就是说王女士销售的产品为食品,法院即使知道邵先生打假人身份,也会给予支持的。此时很多律师站出来,以“消费者”身份、“惩罚性赔偿”在此案不适用以及"散装食品和预包装食品差异性"提出质疑,其实作为消费者哪懂那么多细则,只明白没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我怎么才能知道储存和可食用日期?

于道德而言:市场熟食、当地特产很多都涉及“三无产品”,如果都像邵先生一样利用惩罚性赔偿方法,那么当下市场很多商家都会可能被起诉,连外卖都有涉及风险,那么很多商家根本无力经营。明知道商家有问题,通过知法懂法而把它作为“惩罚性赔偿”的武器牟利,更何况很多商家只是小作坊的商贩,此法不道德,所以被谴责。

其实生活中有很多不被发现的看似合理却又不合法的行为,比如:

案例一:2019年10月8日,广西百色的老杨,他把自己养大的猪杀了,杀出的肉160斤,亲朋好友分了117斤。老杨自己留了30斤。13万斤自己吃不了就卖了。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同志说,猪肉没有经过检验检疫,屠宰售卖猪肉是违法的,根据有关条款,销售货值没有达到一万块的,罚款10万到15万。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食品关系到我们的民生,在全球猪瘟比较普遍的情况下,老杨把猪杀了,而且没有经过检疫检验,还卖给了别人,对不特定的人群身体健康形成了潜在风险。

案例二:又或者大家熟知的交通事故问题中的闯红灯问题,闯红灯即不合理也不合法,可一旦出现事故,所谓“弱势群体”总被特殊照顾,而忽略了法律的本身公平公正问题,导致大家都抱有(车会让我)侥幸心理。

每年的315晚会都有人看过吗?大量黑心作坊产品流入市场,市场监督局对外卖餐馆突击”发芽土豆、地沟油、脏乱环境、蟑螂随处可见“。大家想过没有,万一老杨的猪肉出了问题,王女士扣肉出了问题,甚至有人因此丧命,同情弱势群体的人又会如何表达呢?老杨和王女士所面对的责任可就是刑事责任了!我们网友习惯同情弱势群体,但是,它并不是全对的。法律是公正的,它捍卫着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利,任何人都不能超越出法律所划定的界限

无论是法律还是道德来说,毛妈妈虽然败诉可企业得到网友认可(这广告费可是上亿网友的青睐),邵先生获得赔偿却输了德而被网暴。毛妈妈知法而触犯法(2018曾被举报过,而后仍未重视),邵先生知法而失德,谁输谁赢也许大家心里都有一杆秤,真假对错也许并不重要。对于消费者而言,最重要讨论的是“职业打假人是否有必要存在”?他们存在该以何种合理的方式登场?

我一直认为法律神圣不可侵犯,但我也相信司法的温度,是照进当事人的那束光毕竟有法也并不是人人都懂法,而打假人作为民间“***监督力量”是否就完全不合法呢?再比如“交通部门”的“随手拍”是否也是“打违章人”,只是金额小所以民众无异议?针对这些屡屡发生的问题是否可以差异性对待,比如:

1、要求互联网平台制订相应的规则,对于一些不符合法律条款的产品,上架时就给予警告或整改,这样就从源头上导致问题的出现,而不要用互联网惯用“几页密密麻麻的电子条款”伎俩来把相关责任撇清,出现纠纷问题就扣除“保证金”,如若出现问题平台与商户需要有连带责任。
2、有法律规则,但并不是人人都懂法,针对农贸市场等地相关监管部门可以对市场及周边商贩进行普法宣传,对于违规的商家进行警告和整改处理。
3、对于一些零散初犯的商家,情节不严重的,可以从轻处罚或者警告,若出现再犯或者惯犯,则不断加重处罚力度,适情节调控。
4、加强商贩对于“食品安全”以及“不良后果”进行宣传,从根本上建立起安全意识。

5、俗话说,国家监督力量难免有所不足,有民间组织愿意作为监督补充是好事,但让马儿跑总不能不让吃草,也不能为了吃草就把草原啃秃了,尺度把握也很关键 。我认为相关部门可以修正一些“惩罚性赔偿”的尺度,对于屡教不改的,也必须给予重拳。

法律的罚不是目的,而是为了监督市场让食品真正的安全!

#150碗熟肉老板回应指控:没团队##头条鉴赏官##​我要上头条##每日打卡***##今日打卡签到#

标签: 保证金 熟肉 道法